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加强双方的协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室外真石漆装饰,底漆、面漆两层。外墙墙面单价60元㎡,花瓶柱单价120元,大线条单价50元,小线条单价30元,窗套单价30元。
2、本工程所有工程量竣工后均按实结算。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包税金的方式总承包。
2、本合同的材料定价在施工期间不受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为包干单价,不做调整。 五、付款条件及方式 本工程完工之日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计算和结算方式
1、本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以实际为准,按实结算。计算方法为:结算价合同单价215;实际工程量。 七、甲方职责
1、负责协调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等,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对乙方的安全负责。 八、乙方责任 本工程承诺正常使用条件下________年不掉漆,在保修期内该工程出现的一 切故障均由乙方负责保修。 九、违约责任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结算付清所有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