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以下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而签订。
一、货物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时间与地点
1.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日历日内。
2.供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
三、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均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货物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
2.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四、付款
1.合同付款货币为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于收货后__________日内付清上述货款: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验收证书。
五、伴随服务
1.乙方随同货物交付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应包括每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
2.乙方在交货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保修服务。
六、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投标文件所述同一产品,并完全符合投标文件关于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投标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_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_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付款。
2.如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付款,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任一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付款、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付款时间。
4.除合同条件第八条规定外,无责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费按货物总价以每天的__________计收,直至交货或付款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__________。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无责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__________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3.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