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北京森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110108009067969
法定代表人:高大鹏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9层902号
乙 方:
户 籍 类型:
身份证号码:
家 庭 住址:
在 京 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如下第 种类型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的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有关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点调整。
第四条 合同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五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如下第 种公示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平均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有关报酬或调休一句《劳动法》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办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元/月。
2、正式录用后,乙方工资为 元/月,甲方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或甲方另行决定提前支付)由银行以银行卡方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或以货币形支付)。
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4、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九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或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制定关于劳动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应主动学习和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员工手册),如果乙方有所违反,甲方有权视情节依法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包含但不限于不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设备),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即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随时变更或解除。
(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甲乙双方在此一致确认:如下所涉内容均为用人单位的重大“规章制度”,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报告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并未终止与其他雇主订立的所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本合同有效期间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雇主。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虽然通过聘用体检及工作经历调查,或虽然经甲方认可免除了体检即工作经历调查,但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发现有隐瞒、造假、虚报或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应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客户、产品、销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总经理批准不得将甲方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电子资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得擅自传播和拷贝甲方的有关资料。当乙方离开公司时,应归还所有属于公司所有的文件、物品。乙方应当应甲方要求,适时与甲方签订信息所有权协议或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对甲方商业秘密的管理。
4乙方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乙方在此承诺:本合同签订前,已经熟读员工手册内容,并且员工手册如有更新,乙方自愿完全遵守。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由双方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双方可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文本。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的赔偿责任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或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并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一)甲方招录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乙方配合下为乙方办理社保转出、减员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离职时的工作交接手续、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依照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应由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和文件,以确保在顺利为乙方办理社保手续。
乙方承诺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双方共同认可和接受在乙方未办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可暂不为乙方办理社保转出、减员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及其他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如下:(1)员工手册;(2)保密协议;(3)竞业禁止协议;(4)培训协议;(5)试用期聘用条件。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规定相悖的,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