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某某,男,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年_月认识,于_年_月_日在_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因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男女双方现有子女二人,大女儿冯育婷,二子冯育俊,离婚后二子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2万_元,全部给予女方。
⑵房屋:无房屋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无债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兴义市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签名:______签名:______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