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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服务合同 篇5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守约原则,甲方_________制品有限公司就_________区_________镇_________村村北_________号的楼顶广告,委托乙方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负责制作、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广告规格、用料及价格:

  第二条、原材料的采购、完成期限及质量:

  一、原材料的采购由乙方负责,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检验。乙方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重做的材料及价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二、制作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制作质量已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由甲方检查验收。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间设计的调整: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广告手续的报批:乙方负责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包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一切与本次户外广告宣传有关的各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均属此列。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合同材质、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二、户外广告安装工程因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牢固、维护不到位等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工程后,所有款项待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提供完成后的照片和客户确认表,验收合格表及发票交付甲方,甲方收讫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完成,造成甲方广告宣传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本协议总款项的10%进行罚款。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制作、安装内容,未按协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内容,甲方将扣减本协议总款项的10%。

  五、本协议所指广告装饰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承担维护、维修责任。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若因此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七、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广告牌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合同方可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关于补充合同:本合同履行中发现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必有时,可就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附合同。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对合同条款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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