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本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由甲方_________公司(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为一方,与乙方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而签订的。 鉴于甲方长期从事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鉴于甲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合同产品的有价值且成熟的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有权并且同意向乙方授权利用与合同产品相关的专有技术;
鉴于乙方希望获得许可其利用该专有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甲方与乙方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除另有明确的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1 验收标准是指合同产品在验收测试中符合的标准,详见附件一。
1.2 商业性生产是指工作现场生产_________(数量)合格产品后的正常运行和生产
1.3 合同产品是指与用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安装或检验的各类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机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________机场。
1.6 改进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设计、规则、处方、成分、数值、参数、计算或任何其它指标的形式对本专有技术进行的新发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现场是指乙方以使用甲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制造合同产品的场所,即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8 专有技术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为公众或乙方所知晓、由甲方开发、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甲方披露给乙方的关于设计、制造、安装、合同产品的检验等方面的任何有价值的技术知识、资料、数值、图纸、设计和其它技术信息,甲方已采取了适当措施使专有技术处于保密状态,专有技术的具体描述规定在附件二中。
1.9 甲方的银行是指_________。
1.10 乙方的银行是指_________。
1.11 净销售价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业交易中的其它处理方法的发票价格扣除销售折扣、回扣、退货、佣金、间接税、保险费、运费、包装费、进口合同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关税等方面的费用以及与销售合同产品直接有关的支出。(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业性生产开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终止的期间,提成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提成费。(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3 技术资料是指甲方拥有和/或开发的正受保护或不受保护的图纸、说明、技术数据、程序、技术和质量标准和其它的有据的技术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专有技术的解释和说明、涉及到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等方便的信息,甲方对披露上述资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权利。技术资料的具体描述,详见附件二。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详见附件三。
1.15 技术培训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培训,详见附件四。
第二章 许可授予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乙方同意从甲方获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的专有技术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数据和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
2.2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将合同产品出口到_________(国家)。
2.3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甲方对专有技术的改进。
2.4 甲方不得禁止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专有技术和改进技术。
第三章 价格和支付(适用于一次总支付)
3.1 考虑到甲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该款项以电汇方式通过乙方银行转至甲方银行。具体分项如下:
3.1.1 许可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2 设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3 技术资料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4 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5 技术培训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与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提供等所有支出与费用,其技术资料价格为ddu目的地机场交付价。
3.3 本章第3.1条a、b、c、e项所规定的合同价格将由甲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给乙方:
3.3.1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甲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乙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2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b)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3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
b.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4 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
a.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到期的证书一份;
b.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条d项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在甲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_________月且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由乙方按照实际应付款支付给甲方:
3.4.1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工时卡”一份;
3.4.2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据合同甲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和/或赔偿金,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3.6 所有在乙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所有在乙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 技术资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用公制、英文制定,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会,技术资料的内容、份数和交付时间表等,详见合同附件二。
4.2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防潮、防雨的包装。
4.3 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4.3.1 合同号:
4.3.2 收货人:
4.3.3 目的地机场:
4.3.4 标记:
4.3.5 以公斤计算的手重:
4.3.6 箱号或件号:
4.4 甲方应在每件包装箱内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注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4.5 在交付技术资料前一周,甲方应将此次所发运的技术资料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和预计到达目的地机场的时间等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
4.6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甲方应将合同号、交付日期、航空提单号、航空提单日期、航班号、文件代号、批号和重量等详细内容用传真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特快专递航空提单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机场在航空提单上的印戳日期视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日期。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4.8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甲方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4.9 如果技术资料可以由甲方当面直接交给乙方的,甲方应提前将其意图和预计交付的时间用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当面交付的具体签收形式和其它细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4.10 如技术资料在交付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甲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乙方。
第五章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5.1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表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三。
5.2 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3 如果甲方所派遣技术人员被认为不称职,甲方应自费并且毫不迟延地予以替换。
5.4 甲方技术人员在华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
5.5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的有关工厂进行培训,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并尽自己最大努力使乙方的技术人员掌握本专有技术。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和待遇、内容、时间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四。
5.6 甲方应为乙方的培训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接受培训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7 乙方接受培训人员在甲方国家期间应遵守甲方国家的法律和甲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六章 验收考核
6.1 为了验证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甲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在乙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应在技术资料交付后_________天内根据合同附件五规定的程序进行。
6.2 考核前,双方应根据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审核考核的可用设施、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原材料,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一份确认声明。
6.3 如果经考核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考核通过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考核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经考核任何一项验收标准不符合规定,甲方应在第一次考核失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协商的任何时间自费组织进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数最多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应按照合同
附件一的规定赔偿乙方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违约金后签署验收证书,但甲方的保证义务并没有免除。
第七章 保证与索赔
7.1 甲方保证是本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权许可乙方使用。
7.2 甲方保证本专有技术是最新的现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规定予以开发。
7.3 甲方保证合同附件一规定的合格的合同产品能在工作现场采用本专有技术制造出来。
7.4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7.5 甲方保证按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6 本专有技术在工作现场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后的_________个月,详见合同附件五。保证期满,乙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一份保证期满证书给甲方。
7.7 甲方保证不会发生乙方被指控有关合同产品上的侵权责任。
7.8 如果甲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义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或索赔损失,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和/或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其已接受乙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权赔偿
8.1 甲方应保护乙方在使用本专有技术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乙方非法使用或侵权,则甲方应以乙方名义自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抗辩上的协助,但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予以弥补。
8.2 如果乙方发现在其被许可地区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专有技术,应毫不迟延地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非法使用,否则,甲方可应要求授权乙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要求对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诉讼并向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乙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然后有权向甲方索偿。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对甲方的下列违约行为,乙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技术资料期限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9.1.2 无法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1.1 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9.1.2 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9.1.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专有技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0.3.1 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
10.3.2 可以证明该技术在泄露时自己就拥有,并不是以前从对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 10.3.3 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第十一章 改进与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对本专有技术有所改进,甲方应免费将该改进许可乙方非独占性使用。
11.2 乙方有权对本专有技术予以改进,此类任何改进的独占权利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将其改进通知甲方并免费回授给甲方非独占性使用。
11.3 双方有义务对专有技术的改进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无权将在另一方技术改进基础上的分售许可证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费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甲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甲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甲方支付。乙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乙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甲方。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3.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3.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 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6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15.9 甲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标准件,双方应适时就此签署一份独立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