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卫计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区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区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区的整体目标,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狠抓具体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卫生计生工作中的核心指导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创新发展。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厘定行政权责清单
(一)认真编制完善行政权责清单,推进政府职能法定化。经反复梳理、修订和完善,目前我局共编制完成了413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类51项,行政确认类5项,行政给付类3项,行政处罚类249项,行政强制类9项,行政征收类1项,行政检查类87项,其他服务事项类8项。我局下属有血站、慢性病防治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防保健机构和公立医院等五类承担不同类型公共服务权责的事业单位共计23个,我局还编制完成了下属这五类事业单位33项职权职责清单,其中其他服务事项类31项,其他职权职责类2项,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原则。
(二)积极征求和吸纳社会的意见。我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多措并举,就行政权责清单的内容广泛征询服务对象、社会公众意见,通过网站、服务场所窗口、管理服务对象集中区域、召开管理服务对象征求意见会等渠道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经过整理和合并,截至10月31日,我局共征求到不同意见117条,采纳了62条,对权责清单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
(三)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今年8月,我局重新调整科室及人员,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并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业务流程
(一)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规范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工作流程,以原**区卫生局及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为契机,我局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办法(试行)》、《**区卫生计生单位推进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以规范我局人事、财务、用车、资产管理及业务办理流程。并于4月23日召开全区卫生计生办公室工作会议,传达了201x年**区办公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对办文办公、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重要执法文件。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执法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局在强化内部讨论完善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201x年7月1日,经提请区政府审定同意,我局在“政府在线”网站上主动公布施行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卫计[201x]17号,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由我局法律顾问对“标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经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集体讨论形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在征询和吸纳相关部门及公众合理有效意见的基础上,对该“标准”进行了进一步充实完善,最终得以成文印发。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工作质量
(一)强化执法队伍法律素养。一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审,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截至本年度执法证年审,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持有执法证人员共217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完备,行政执法队伍配备完整。二是召开执行力提升动员会。 10月19日,我局召集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和各卫生计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会,传达全区提高执行力工作动员会精神,深入研究全系统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干部职工提升执行力提出工作要求,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干部队伍执行力。三是加强执法培训。我局今年已先后组织街道计生负责人、计生法规人员举办依法行政会议3次,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了集中计生执法培训;此外,今年4月、8月卫生监督所分别对辖区网格信息采集员开展了“如何识别非法行医”等相关知识培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认真学法、严格执法,实现了卫生计生工作人员100%参加培训。
(二)完善卫计行政处罚标准。在充分征求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具体执法职能,对卫生和计生行政处罚基准进行了认真梳理,依法修订完善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以有效限制、监督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工作统一、规范,严格、谨慎,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卫生计生执法行为夯实了基础。
(三)严查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按照区法制办严格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执法工作质量的总体要求,我局对20xx年7月1日至201x年6月30日期间作出的236宗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32宗,计生处罚案件4宗)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执法案卷在程序和实体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严格核查,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并按要求将12个案卷提交法制办审查。经汇总,期间共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三种类型,罚款总金额为3194470元,没收违法所得519315.8元,行政处罚均裁量得当,符合执法程序。
四、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按时提交行政应诉及复议答复材料。在收到行政起诉状副本及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我局积极应对答辩及答复工作,均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应诉及答复材料,并指派专人配合上级行政机关调查复议相关事项及依法配合法院的审理活动,切实保障行政救济渠道畅通。
(二)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要求,我局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先后多次组织局领导层面的法制培训工作,以满足执法工作性需要和新要求。今年9月10日,我局安排一名副职负责人参加了某某、某某诉我局行政纠纷一案庭审工作,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维护法律权威。
(三)严格执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决定。本年度我局共应诉行政诉讼8宗,上报行政复议答复材料7宗。其中,一宗行政复议因送达程序存在瑕疵被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我局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及时通知相关执法单位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告知当事人,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利益。
五、着力把握“四个”环节,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处置应对
我局积极筹划多层级的应对处置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处置过程应对,制订操作性强、科学性强的处置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将各类矛盾有效化解。
一是抓前期处置。在矛盾纠纷发生第一时间,根据处置流程,通知最近的保安员先行处置,将纠纷双方带至保卫部门、警务室进行调解,避免引起群众围观。对较为激烈甚至已经引发打斗的,在保安员控制同时,立即通知驻点民警赶赴处理,并向值班领导做好汇报,并视情逐级上报局值班室。根据情况及时跟进劝解、保护以及固定证据等工作措施,协助民警全面收集矛盾纠纷参与者基本情况,及时控制现场局面。
二是抓中期应对。坚持调解为主、惩处为辅的处置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三方公正调解的影响和作用,通过言语劝解疏导双方不良情绪,积极联系政府有关部门,搭建协商平台;通过说服患方亲属,帮助开展对患方的劝导工作;通过单独约见矛盾纠纷双方代表,阐明纠纷恶化结果,开展教育说服工作,最大限度地促成双方和解。同时,对恶意攻击、伤害医护、计生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取证,不姑息、不纵容,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移送公安机关法办。
三是抓后期引导。由各卫生、计生的办公室等行政部门牵头,主动会同宣传部门和媒体对相关事件及时开展宣传,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多渠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加强对网上、网下的舆论引导,宣传和展示卫计部门依法办事的立场。尤其是对社会影响广泛的“医闹”事件,坚持主动出击,联系媒体主动公开事件真相,配合公安机关对“职业医闹”依法处置5宗,对不法分子起到了强劲地震慑作用。
四是抓结案回访。利用多种方式对化解后的医患矛盾双方进行回访。一方面了解当事人后续动态,及时消除隐患,一方面跟进解释、说明情况,争取双方理解。同时,对事件发生、处置、化解的整个过程进行回顾、剖析,不断总结经验。如,卫生监督分所在回访几起已妥善解决的较大的医疗纠纷发现,成功的关键主要是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对医疗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得到患方的认可;对于患方的民事赔偿要求,耐心细致地向患方讲解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告知其依法维权的途径,及时引导患方理性维权;引入专业、中立、高效、准司法性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提高了化解矛盾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