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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简易程序的条件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非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该内容是《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一、开庭后法院多长时间判离婚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一般来说,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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