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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安全承诺书家长 篇6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为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上下学及节假日在家安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我一定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对孩子的教育工作,认真履行家长的监护职责,为此,我向学校郑重承诺如下:

  一、教育子女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熟知交通规则,遵守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二、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增强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和管理子女不准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和不满12周岁子女骑自行车上学。

  三、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闪赶快行”,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不在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等,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要及时教育和纠正。在假日期间负责孩子的安全教育及监护,包括孩子的衣、食、住、行、走亲串游、交通安全,特别在双休日期间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学习,做到不在马路上骑单车玩耍、不玩火、玩炮、玩电器,预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农药中毒。

  四、教育子女乘车时不要拥挤,要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车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要急于横过马路,要注意道路上有过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行走。

  五、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五不”原则,即:不搭乘无牌无证车辆及各种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等安全技术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非法营运车辆;不搭乘超载超速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老爷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驾驶等)的车辆;不搭乘电动车上放学。

  六、不使用(也不能租用)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病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子女上学。采取最安全的方式接送孩子上、放学。

  七、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八、教育孩子在校外各种场所注意安全,遵守规则,遇突发事件(包括防食品中毒、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暴力的袭击等突发事件)会使用急救电话求救(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九、密切与学校联系和沟通, 共同教育学生,及时纠正学生不良交通行为。

  十、凡因家庭因素及家长未尽到责任没有履行上述条款造成本子女安全事故的,概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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