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利用其自有的车(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自行驾驶或配备符合甲方规定的驾驶人员,按照甲方指定的线路和时间安排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费用标准:
(二)结算方式: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不承担除服务费、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修理费、各种保险费、养路费、税金、司机工资及国家规定应该交付的各项费用。
2、如遇甲方停产、歇业、放假等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暂停服务;恢复服务,甲方亦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
3、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如出现车辆或车主不能满足甲方工作需求、不配合甲方工作,乙方无法保证甲方用车人人身或财产安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司机,如乙方拒绝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车辆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车主和司机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出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须配备专职驾驶人员。驾驶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找人代替。驾驶人员的相关证件要真实、有效,驾龄符合甲方要求,驾驶人员的一切行为与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的驾驶人员应保证安全驾驶,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驾驶人员对外代表公司的形象,应当做到文明礼貌,安全驾驶。节假日甲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用车,乙方及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5、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驾驶人员不得出现饮酒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6、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由用车人详细填写该车出发前的里程数、终点里程数和出发地点、终点,并由驾驶人员签字确认。要求填写准确,乙方不得漏填、虚填,不得改动行使里程表数,如有改动,一经核实,甲方不予支付所有费用。
8、乙方应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发车起点。如途中遇堵车或其他特殊性事件不能及时到达时,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无特殊原因,乙方延迟到达甲方指定发车起点,每发生一次,考核乙方100元。
9、因不可抗力或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乙方须在1小时内提供替代车辆并赶到故障发生地点。
10、在协议期内,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一切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证明伤亡是甲方人员故意、重大过失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签订本协议前办理车辆保险,包括强制险、司乘险、第三责任险及附加险不及免赔条款。其中,司乘险要求上全座险(按驾驶人座及核定乘客座位数同时投保)且每座不低于10万元的保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万元的保额)及附加险不计免赔条款,其它险种自愿投保。以上保险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服务,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解除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2、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的,须向对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情形除外。
六、协议终止:
因甲方自购车辆或其他原因不需要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有权终止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乙方提供的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
1、《车辆行驶证》;
2、车主、驾驶人员身份证明;
3、驾驶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4、各类车辆保险单及保险核实证明材料。
5、车主与司机关系证明材料。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