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推动全县各镇区会计档案管理全面达标升级,阜宁县财政局采取四项举措,提升会计档案管理水平。
一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8月9日,召开全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专题会,全县各镇区(街道)财政所(局)长及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分管局长作专题报告,对全县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组织培训,专家指导。9月20日,对各镇区财政所(局)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组织了一次专业培训。特邀请县档案局2位专业人员讲解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9号),并按最新会计档案管理标准要求,认真讲解了电子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制度建设等档案管理实际业务操作知识。此次培训使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做好衔接,平稳过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做好会计档案管理的新旧衔接工作,重点处理好不同类别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电子会计资料归档问题的衔接,实现新旧管理办法平稳过渡。原档案管理制度、到期应销毁的会计档案、档案保管期限,一律按照新《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调整。
四是严格检查,考核评比。县财政局制定了档案管理考评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实施检查考评。对各镇区(街道)、实行“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的考核监督制度,考核积分与年终绩效挂钩。确保全县基层财政所(局)档案管理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