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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4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的通知》(湘教通〔20xx〕5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增强我区“全面改薄”项目实施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使我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和生活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教育公平,编制洪江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从20xx年开始,经过5年努力,全区所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方面达到基本要求。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进行实验室建设,配备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保障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因地制宜地建设运动场地、配备体育设施,保障学生生活锻炼的空间和条件;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配备必要的洗浴、食堂、饮水、安全设施;为教学点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逐步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改善教师待遇。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xx年洪江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总计202万元,其中用于校舍建设资金55万元,设施设备采购147万元。中央薄改资金共计202万元已全部到位。洪江区一中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15万元,生活设备购置0.9万元,教学设备购置43万元;洪江区二中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10万元,生活设备购置0.5万元,教学设备购置12万元;幸福路小学生活设备购置1.5万元,教学设备购置37.1万元,教学用具6.5万元;中山路小学生活设备购置1.4万元,教学设备购置21万元,信息化设备购置2万元;东方红小学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10万元,生活设备购置0.6万元,教学设备购置5.2万元,;横岩中心小学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20万元,生活设备购置0.3万元,教学设备购置4万元;岩门中心小学生活设备购置0.3万元,教学设备购置10.7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督促各项目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到位、项目建设规范实施、促进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提升和根本改善。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见附件。

  三、综合评价情况

  通过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学校教学仪器严重不足,电脑严重老化等问题。很大的改善了我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我区幸福路小学是一所窗口学校,也是一所百年老校,属省级重点学校,但因环境影响学校至今未能达到国家标准,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开展,该校新建的教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地,有利于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和普及率,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为洪江区培养更多的人才。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基础建设项目的开建报批手续异常复杂,而教育工程建设又有它的特殊性,很多项目建设只能在暑假学生离校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建设工期,因繁琐的报批手续,耽误了太多的建设时间。我们将加强与各部门的积极协调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针对教育的特殊性,建议开设办事直通通道,减少部门审批环节,针对教育实际情况实行特事特办,且能减免部分费用,从而促进教育快速发展。

  (二)我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础教育设施状况相对薄弱,财政投入资金无法足额保障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属于省级比照执行武陵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优惠政策的县区,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仍需得到上级资金支持。

  (三)我区20xx年被确定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部分学校已完成学生食堂建设,基本能满足学生食堂供餐要求,但仍有几所学校食堂建设受资金、场地等因素制约,目前只能实行蛋奶计划,我区需继续加大学校食堂建设和扩容改造力度,满足学校食堂供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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