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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发展调研报告 篇5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一、基本情况

  自去年2月以来,XX市委、市政府作出加快北部山区发展的战略部署,在XX市几套班子领导的亲自组织、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下,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启动和推进。本次扶贫开发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投入的财力、人力、物力是前所未有的,短时间内所取得的成效也是前所未有的。海珠、荔湾、黄埔、罗岗4个帮扶区,84个XX市直企事业帮扶单位,星河湾集团、合景泰富集团、雅居乐集团、南方石化集团、伟腾集团、保利地产、方圆集团、侨鑫集团、珠江投资9家知名企业和124家中小企业将扶贫开发视为“一把手”责任和头号民生工程狠抓落实。全市各镇、街确定的镇级扶贫开发项目(三批次合计)191个,总投资概算 18.8亿元;各挂钩帮扶单位与贫困村确定的20xx年村级帮扶项目693 个,总投资概算13.89 亿元。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扶贫机制开创新模式,在缩短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上取得六大新成果:民生保障跃上新台阶,集体经济提升新层次,镇村环境焕发新面貌,特色打造取得新成果,自我帮扶促进新发展,农民收入提上新水平。

  根据因地制宜和“集中发展、集体收益”的原则,各帮扶单位立足各村实际,积极发挥帮扶单位自身优势,开拓创新,通过资源开发、资金统筹、村企结合、集约建设、体外帮扶等途径和方式,大力发展各种经济产业及项目,在帮扶工作中注重强化造血功能,努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许多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得到夯实,村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据初步统计,至今全市投入“双到”工作资金达4.72亿余元。目前,全市确定帮扶村集体经济类项目236个,总投资 9.69亿元,截至5月,252个已完工并开始产生效益。有 128条村集体年收入将达到十万元以上,脱贫比例达63.22 %。(其中,广州帮扶四镇已有114条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占93.44%;一镇三街自我帮扶已有13条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占16.45%)。在贫困户帮扶工作方面。我市共有贫困村201条,共有贫困户7953户23499人,纳入考核的贫困户3540户13265人。通过就业帮扶、农业种养帮扶、物资帮扶、培训就业帮扶、整合土地出租等具体帮扶措施,已有4953户贫困户共计14141人率先实现脱贫,其中考核的贫困户达2328户、 8992人(广州对口帮扶四镇1836户7278人,我市一镇三街帮扶492户1714人),人均年增收3237元,总体进度达58.6%。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和好做法,但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一是思想观念有待转变。部分村干部对扶贫开发工作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群众等、靠、要依赖思想比较严重等,自我脱贫、自求发展的意识不强。村两委班子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尤其是部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不高,为集体谋发展、谋利益的责任心不强,寻找发展出路的办法不多。

  二是用地问题依然突出。用地指标紧缺,成为扶贫开发工作重要制约因素。去年 “一镇三街”确定的镇级扶贫开发项目用地指标缺口就达150亩,导致部分项目无法落地。不少的村级扶贫项目也因为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无法落地。此外,返还地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偿标准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是财政投入有待加大。由于资金投入相差大,广州对口帮扶四镇与我市自我帮扶的“一镇三街”工作进展不平衡:XX市帮扶122条村投入平均超过300万元,至今村集体和贫困户脱贫率均超过60%;而由我市市直部门自我帮扶的79条村平均每村投入只有60万元,至今村集体脱贫率未达到20%,与广州对口帮扶四镇差距明显拉大。

  四是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帮扶单位帮扶方法单一,重治标、轻治本,扶贫项目后续运营管理资金缺口大,脱贫村、户自我造血功能不强,返贫压力大。

  五是扶贫资源有待整合。各种涉农资金来源渠道多、形式不同,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当前,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没有制定覆盖全市的扶贫开发总体规划,没有建立详细可操作的长、中、近的扶贫开发建设项目库,存在整合力度不够,扶贫资源分散,集聚效应不明显的现象。

  六是集体经济发展难度大。目前,村社普遍缺乏适合本村社的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很多村社集体资源没有充分利用,发包出去的物业承包费较低,水源林补偿标准偏低,农民靠山吃山未能实现脱贫。受自然禀赋和区域产业发展规划限制,尤其是受流溪河水源保护政策的限制,部分贫困村至今无法落实合适的帮扶项目,村集体统筹项目推进难度大。

  七是贫困户脱贫制约因素多。贫困户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绝大多数都只有初中,缺乏文化知识,直接影响就业和创业。贫困户自有资金不足,无法引进优良品种技术和进行规模化生产,缺乏发展后劲。此外,农村贫困户因残疾或重大疾病造成劳动力缺乏,脱贫致富缺乏主体力量。

  三、工作建议

  根据中央、省和XX市的工作部署,扶贫开发已成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工作重点由以解决绝对贫困问题逐步转向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主。在我市加快建设广州北部城市副中心和珠三角最宜居生态城市的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为此,建议如下:

  (一)转变观念——提高发展村社集体经济认识。市、镇、村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高度,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全方位认真审视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在帮扶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中,要切实解决几种思想问题:一是“轻视论”。不重视集体经济发展的思想,认为集体经济不重要,可有可无,只要搞好维稳、计生等日常工作即可。二是“依赖论”。主要表现为等、靠、要,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很困难,现在上级政府为每条村补贴到8万元,基本能够维持日常一运作,以后政府还会为村经济想办法的。三是“无能论”。认为集体没有资源和人才,难以发展集体经济。为此,各级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从“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脱贫”,振奋精神,多想办法,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资源,积极发展壮大村社集体经济。

  (二)抓好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市、镇、村三级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由于以往没有制定长期连贯的扶贫开发计划与政策,扶贫开发工作往往呈现短期化、运动式现象。为此,应根据我市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分区功能,加强对镇村的分类指导,制定各村的发展规划和帮扶措施,统筹城乡发展。要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必须把农村的道路交通、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纳入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当中,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各帮扶单位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要结合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展的具体工作目标和时间表,把能够利用的资源,引导到发展村集体经济上来。同时,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使村社发展规划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深刻认识到发展集体经济的好处,调动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克服目前一些地方“有分无统”“重分轻统”的做法,把集体的资源统筹起来发展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

  (三)完善机制——建立扶贫工作机构,明确考核制度。现时市、镇都设有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但均属于临时机构,没有固定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为了利于扶贫工作长期开展,建议市委、政府将市农业局扶贫开发办作为单列常设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镇(街)设置扶贫开发办,负责镇(街)扶贫开发工作日常事宜,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针对当前有个别单位淡化、弱化扶贫开发工作的现象,建议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班子参与扶贫工作责任考核、考评制度,把扶贫开发的成效作为干部、班子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加大投入——强化财政强农惠农,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落实“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要持续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投入,切实把扶贫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建立扶贫开发工作本级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要争取XX市委、市政府继续实施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定点挂钩的扶贫政策;继续实施扶贫资金扶持政策,XX市、区两级继续按上年财政收入1%扶持山区镇村发展;继续实施各级财政对村公共管理经费补贴,力争根据贫困村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管理的工作难度,由XX市和本市两级财政按比例分级给予10-20万补助,并制定年度评定标准,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五)加强管理——健全村级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总结和发扬本次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村“两委”班子建设,构建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队伍,打造一支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村干部队伍。要积极推广太平镇上塘村建立社会服务中心的做法,将镇、街的一些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职能向村、社下沉,方便群众办事。要增强村委会对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统筹能力与运作能力,加强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XX市开展扶持贫困村发展经济20多年来,出现了“扶贫-脱贫-返贫-扶贫”的扶贫怪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令其长期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建议建立扶贫开发跟踪监管制度,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核查,真实地向全体村民公布村集体资产现状及收益情况。这次扶贫开发过程中形成的集体资产是巨大的,必须切实做好统计登记,科学管理,农业、财政、监察、基层建设、国土等部门要积极发挥监管作用,防止资产流失或贬值,不断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同时,要制定一套农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激励机制,提高村干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对自我发展创收部分,允许提成作为村干部的生活补贴及福利待遇的奖励资金。

  (六)用好土地——完善和用好征地政策,设立镇村扶贫开发区。一是落实农村征地返还地政策。积极争取土地返还用于统筹发展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征收返还地政策可与建立扶贫开发政策结合起来,由村或镇统筹起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或招商引资,建设厂房或商铺出租,收取稳定的租金。农村返还地所办的项目所产生的税收和村一级的物业所产生的租赁税,镇街按一定比例返还给村,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二是调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征地款的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款管理办法,村集体征地补偿款部分由集体管理使用,不能全部分给农户,留存一部分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三是拓宽发展思路,研究设立或划定扶贫开发区,切实增强镇村造血功能。有条件的镇,为镇、村经济发展提供发展用地,在镇域范围内设立扶贫开发区,发展工业、旅游业等;没有条件发展的镇,在市高技术产业园、明珠工业园划定区域设立扶贫开发区,由山区镇用于扶贫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用地、资金、税收、统计等政策方面给予优惠。在镇村统筹发展项目中,各级扶贫开发机构和帮扶单位、镇政府和村,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来完善合作机制,保障镇、村出资者在资产、收益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形成科学的管理运营机制,发挥长效机制。为此,要继续争取XX市每年每镇各安排100亩土地指标用于扶贫开发园区建设。

  (七)结合整治——把农田水利整治与发展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增加村集体收入。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贫困村农田、水利建设的扶持,全面改善贫困村农业耕作条件,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要支持各村利用好政府的支持政策,提高退果还田的补偿标准,积极开展农田整治工作。把农田水利整治与发展集体经济结合起来,通过把分散的农田集中起来,进行农田水利整治,然后出租给农业经营企业或种田能手,增加的租金由集体和农户合理分成,有效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的收入。

  (八)一户一法——加强对贫困户的帮扶。要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切实提高农民的政策性、工资性、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一是切实做好就业帮扶。帮助贫困户解决劳动力就业,争取每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继续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和帮助贫困家庭子女读书和参加技能培训,解决今后就业问题;二是加大种养扶持力度。在资金、技术、销路等方面帮助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收入。支持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在山区发展加工保鲜运销,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出路;三是完善贫困户社会保障。帮助贫困户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应保尽保,享受合作医疗、养老等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当前,要做好扶贫政策与低保户政策的衔接,确保扶贫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四是提高各种政策补助标准。因地制宜,加大力度帮助农村危破房改造;提高生态水源林保护地区的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农民资源性收入;五是建立一套发动和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解困的工作机制。如定期公布贫困户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和帮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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