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不会判实刑,最终是否判刑取决于法院审理结果。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的变更,只有在犯罪事实成立且法院判决后,才可能判处实刑。取保候审适用条件较为严格,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申请。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决定和执行等步骤,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刑事案件最终审判阶段,无论是否取保候审,法院根据罪名成立情况可以判处刑罚或附加刑。
法律分析
一、法院给取保候审开庭还会判实刑吗?
取保候审还有可能判实刑的,取保后如果犯罪事实成立,并经法院判决处理,是可以处实刑的。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在刑事案件的最终审判阶段,只要是人民法院认定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就可以对该犯罪行为人判处刑罚,既可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实刑,也可以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行为人在之间是否被取保候审,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间没有关系。
结语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最终不会判处实刑,而是一种变更强制措施的手段。如果犯罪事实成立并经法院判决处理,仍有可能被判处实刑。取保候审适用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可以避免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罚金等非实刑。取保候审的程序包括申请、决定和执行,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最终判决是否判处实刑与是否取保候审无关,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据罪名成立与否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