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手续费:双方各50%,住宅:6元/平方米。2、登记费:由受赠方交纳,住宅:80元/套;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4、印花税:5元/本(由受增人交纳)。5、契税:由受赠方交纳。1.5%税率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章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