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是否被起诉,取决于司法机关进一步查证结果。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侦查机关不停止侦查工作,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判刑可能性、社会危险性、身体状况等。审查立案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判明真实性和可靠性、弄清问题性质、抓住主要问题和基本事实,并注意保密,避免影响调查取证。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被起诉,还是要看查证的结果:
1、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被起诉,取决于司法机关进一步查证结果。
2、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侦查机关不停止侦查工作,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构成犯罪的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审查立案材料的基本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查中,对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允许任意夸大或缩小,更不允许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2、判明立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审查,就是要明辨是非和真伪,弄清事情的真假虚实。
3、弄清所反映问题的性质。通过审查,可以去掉水分,弄清是否属于违法违纪,正确把握问题的性质。
4、抓主要问题和基本事实。将反映问题和线索进行梳理,突出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即抓住违法违纪事实中的主要问题和基本事实,予以认真细致的审查。
5、不扩大影响,注意保密。审查案件材料是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进行的,查询核实工作要注意方法,一般不宜采取正面接触的方法,而应尽量从侧面和外围做工作,范围不宜过宽,以免走漏风声,给立案后的调查取证造成被动。
结语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免于起诉,最终是否被起诉取决于司法机关的进一步查证结果。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侦查机关会继续进行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取保候审。在审查立案材料时,我们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判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弄清反映问题的性质,并抓住主要问题和基本事实。同时,我们也应注意保密,以避免泄露消息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五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