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因公司经营、生产需要,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加班的,一般每天不超过一个小时,最多不超过三小时。且,每周至少需要休息一天,公司应当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