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公也就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则必须在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税务登记。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要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分公司都是以独立核算形式成立。
本地营业执照到异地办理需提交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