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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员工赔偿合法吗?

2023-09-12 来源:易榕旅网

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员工赔偿不合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其中,经营者负首要责任,必须先行赔付消费者损失,不得无视推诿。食品生产经营者或生产者,应该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依照法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不得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不得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卖给消费者。食品添加剂销售不符合标准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查收其违规食品,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注销许可证。生产或销售的食品应该无毒、无害,并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均不符合相关规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食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相应责任。最高可处违法货值金额三十倍罚款,货值金额根据违法销售,生产的商品标价计算,没有明确标价的,按照相同类别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不合法。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员工在制作过程中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员工不应赔偿。我国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由食品生产企业负责,所以企业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因为员工的行为导致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按照企业有效的工作制度处理。但按照《劳动合同法》,不能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不合法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该由管质量的负责人来承担责任,这和员工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员工故意做坏,或者他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去做,这个责任不应该由员工来承担。,你是食品加工厂,那么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从源头查,逐级分化,哪个环节出问题,哪个环节负责,至于赔偿还是不能由员工来,只能罚员工款,你来作为赔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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