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非法拘禁罪才能立案:
(一)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二)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三)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四)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五)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