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减刑的程序同假释一样,即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设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一、故意伤害罪的减刑情节包含哪些
(一)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偏轻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二)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三)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四)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五)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若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虑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免除处罚;
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减轻处罚。
(六)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
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
(七)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在2—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被害人系轻伤(轻伤偏轻)、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的,可以考虑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八)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九)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
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
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考虑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