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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经费标准

2023-09-13 来源:易榕旅网

幼儿教育经费标准

12月8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定我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城市为l400元/生·年,农村为l200元/生·年。其中:财政拨款标准为城市500元/生·年,农村400元/生·年。并根据学前教育发展与财力状况相应调整。

该《标准》适用于全省公办幼儿园。经费来源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各级财政拨款;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的保教费(免保教费补助收入)。

《标准》规定,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不含基本建设投入和教职工工资、津补贴、福利等)达到基本标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教玩具的购置;幼儿园房屋及仪器设备的租赁及维护修缮;幼儿体检和幼儿园安全及其他各项经常性支出。

标准》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分类确定本地区幼儿园的具体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完善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制度。最迟不得晚于20l6年达到上述标准。现有标准已高于上述标准的,不得降低经费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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