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一、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1、耕地、林地;
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二、公益性公墓应当对下列人员免费提供安葬服务:
1、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
2、遗体器官捐献人员;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或者属于优抚对象,但未享受国家丧葬费补贴的人员;
4、家庭经济收入接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