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3-09-16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一、走私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规定的

走私假币罪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决意逃避海关的监管并将其运输、携带或邮寄进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运输假币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与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一致。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无论是出售、购买行为,还是运输行为,都必须是出于故意。

三、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般来说,接受货币的对方并不知该货币属于伪造的货币,因此这种使用带有欺骗的性质。至于使用的具体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有的用以购买商品,有的用之偿还债务,有的借予他人,甚至有的充当赌资等。具体使用方法不影响本罪的行为方式特征。

(三)主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不知道而持有或使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