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辞职后,档案是可以自己带走的。辞职后档案需要自己找到托管单位,一般是在所在城市的人事局指定人才中心或者相关部门托管的。如果你说的只是公司建立的公司人事档案,那是公司的管理记录用的,和个人档案无关的,企业一般不给个人带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