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2023-09-24 来源:易榕旅网

关于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一、家电三包政策

国家公布了《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其中对家电三包政策做了详细规定,重要条文如下:

1、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2、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3、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4、第十八条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二、医疗产品侵权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医疗产品侵权责任的范围如下:

1、药品、消毒产品和医疗器械的缺陷;

2、输入不合格血液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者或者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要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生产者和血液供应商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