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有限公司内属于合法行为,但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属于无效行为。如在股份有限公司内没有得到同意的,转让的股权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可以任意流通这类股权进行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形成股权收购或转让的决议;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4、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5、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6、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7、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