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场)、社区,处直各单位,机关各办:
9月份以来,办事处巡查专班对全处18个村(场)、社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组织领导比较有力。办事处十分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和2个巡查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各村(场)、社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巡查专班,在全处初步形成了“办事处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全处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其中,计划、赵家河、双寿桥、拽车、余家溪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自始至终带领专班巡查,工作效果好。
2.工作措施比较有效。办事处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以后,各村(场)、社区及时召开了村组干部会议,利用不同层次的群众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办事处建立了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各村(场)、社区书记先预交20xx元保证金,若因工作不力,辖区内出现违规焚烧现象,发现一个火点(黑斑)扣除该村(场)、社区书记、主任保证金500元,保证金扣完再交,上不封顶。双寿桥、拽车等单位除组建村组干部巡查外,还组建了党员、村民代表和群众志愿者巡查队伍,秸秆禁烧工作氛围浓,成效明显。
3.宣传教育比较到位。秸秆禁烧工作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通过发放公告和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召开群众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保意识。全处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公告5600份,悬挂横幅68条,张贴宣传标语44条,广播宣传82次。赵家河、计划等单位逐户宣传,集中发放公告,广泛张贴标语,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对秸秆禁烧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的认识不明确,没有亲自抓,没有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或只停留在一般要求上,导致工作被动,影响了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的整体水平。少数驻村干部没有到村帮助工作,有的督办工作力度不大。其中9月12日白家岗村出现1处(12㎡)焚烧秸秆现象,被市环保局督查发现;宝筏寺村出现1处(1.5㎡)焚烧垃圾现象,被市政府主要领导发现;毛湖淌养殖场出现1处(12㎡)焚烧秸秆现象,被市环保局和办事处巡查专班发现。按照办事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白家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张代林罚款500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三组组长李朝文罚款500元,扣除该村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宝筏寺村村委会主任姚志刚罚款500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二组组长熊艳罚款500元,扣除该村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毛湖淌养殖场党支部书记曾华斌罚款500元,扣除该养殖场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各单位应吸取教训,把秸秆禁烧工作抓紧抓实,若再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将从严追究驻村(场)、社区干部、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宣传工作不到位。个别单位没有将秸秆禁烧的公告全部发放到户,宣传工作存在盲区,忽视了对辖区内的开荒种植户和辖区单位院内的种植户的宣传,没有在辖区形成禁烧秸秆的良好工作氛围。
3.工作措施不到位。一方面是巡查不力,个别单位没有组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专班,有的即使组建了巡查专班,或是巡查频率不够,没有坚持全天候巡查,或是巡查范围不广,存在巡查盲区。另一方面是办法不多,个别单位对认识有误区、不够配合的种植户,怕得罪人,不敢处罚,有的甚至放任不管。有的单位没有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和责任到人到户的盯防措施。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场)、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把此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驻点领导要认真履责、主动作为,要形成驻村干部督促抓,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责任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充实处、村(场)、社区、组(网格)巡查队伍, 24小时不间断巡查,强力推进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的实现。
2.强化宣传教育。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公告、宣传栏、标语、走访和会议等载体,将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精神宣传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死面,努力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3.加大监督力度。办事处巡查专班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全面掌握秸秆禁烧动态,督促村(场)、社区把工作抓实。村(场)、社区要以组(网格)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消除死角。派出所要严查秸秆焚烧犯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各地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环保部门进行依法查处,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焚烧的相关规定。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