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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查情况的通报 篇27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xx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xx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xx〕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xx〕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xx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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