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无过错方不应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但可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离婚的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然而,证明与他人同居行为较为困难。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被少分或不分财产。书面约定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无过错方请求赔偿需满足法定过错行为,并考虑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分析
一、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能请求赔偿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以为,只要夫妻一方有过错(如有第三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有过错方的惩罚。这种观点到底是否正确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偶然有些一夜情的事情发生,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丈夫背对着妻子给别的女人金钱,如果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如果大额的话,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向法院主张赠与无效,但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
二、何种情况下不分少分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因为一方过错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很多,但也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无过错方能请求赔偿,此时需要对方的过错行为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过错行为才可以,并且在实际计算离婚损害赔偿的时候,也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因此不同离婚案件中的赔偿数额都是不太一样的。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能否请求赔偿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割的,无论是否有过错。然而,特定情况下,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但要注意,证据收集和法院支持可能存在困难。另外,若一方隐藏、转移、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此外,书面约定和补偿请求也是离婚案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总之,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情况需具体分析,赔偿数额因案件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章 健康促进 第七十五条 国家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
国家鼓励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