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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15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第一条:制定原则:为规范物业公司收费行为,提供物业管理水平,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定,结合《海开物业经营系统》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重庆润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业务以及与收费相关的客户部、财务部等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费是润辉物业公司收取的一切物业费用和代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下费用:物业管理费、电费公摊费、二次供水费、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装修保证金、停车位租金、临时停车费及其他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岗位分工及权限设置

  根据公司业务,收费相关岗位分工如下:

  1、客服部:客户助理、客户主管

  客服主管根据开发公司移交的房屋资源明细在收费系统的(房屋资源)住房相关信息;对客服助理的收费进行审核;客服助理录入有错时进行修改;查询收费、欠费情况,负责催收欠费。

  客服助理必须运用系统办理物业公司本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费用的所有业务,履行所有手续,并根据房屋不同

  状态在收费系统的(房屋状态)中进行添加,打印收费收据;每天向出纳员移交物业收费,日清日结;客服只负责收款不负责退款;对欠费进行催收。

  2、财务部:出纳员会计

  出纳员核对系统中的(房屋资源)是否与实际相符;核对客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否相符;每天下班前核对值班客服交接的款项和收费系统中的收费、移交的收款收据是否相符,收费要做到日清日结、钱帐相符;负责保证金和押金的退付。

  会计审核出纳员是否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审核系统收费、收据和款项是否相符;收取的现金是否及时存入银行;审核所有收费是否全部入账;审核收费标准是否正确;房屋信息是否正确;负责已收物业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以及代收款项的审核。

  3、系统管理员

  根据岗位分工合理划分权限,做的有分工有监督;及时解决系统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4、物业经理

  经常查询物业收费系统,及时掌握物业公司收费状态,安排催收工作;执行经总经理批准后的收费折扣率;监督客户部和财务部物业收费操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五条考核和处罚

  物业收费的考核由综合部负责汇总,物业经理批准:客服主管提请对客服助理考核;出纳员提请对客服部进行监督考核;财务会计提请对出纳员进行考核;物业经理对主管进行考核。开发公司财务部对物业收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物业收费过程中的违规显现进行纠正,必要是可以直接提请公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1、客服助理必须在《海开物业经营系统》办理所有收费业务,若在系统外办理收费相关人员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处以客服主管和客服助理100—500元的罚款。

  2、客服主管、出纳员、财务会计要加强对收费的正确性进行审核。若出现前环节岗位收费出错没有发现,对本岗位处以20—100罚款。

  3、系统管理未经财务经理授权擅自变更权限,造成损失的,存单损失的30%;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4、物业经理未经总经理授权变更收费标准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并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

  5、客服不及时催收欠款,没有完成收费任务的按照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本办法自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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