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酒店管理制度集合 篇11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1、仓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原则

  (1) 基本任务:采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保管好,损耗少,节约费用,保证安全,提高效益。

  (2) 库房管理的原则是:适量、及时、准确、经济、安全。

  2、原材料、物资的保管和记录

  (1) 库房按原材料和物资大类分别管理。

  (2) 仓管员职责:保管所管原材料、物资,记原材料、物资明细帐,验收进仓原材料、物资和出仓原材料、物资的发货。

  (3) 存仓原材料、物资要贯彻执行“先进先出,定期每季翻堆”的库房管理规定。

  (4) 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容。重载物资与轻抛物资不得混堆,有挥发性的物资不得与易吸潮物资混堆。

  (5) 库房对进仓储存的物资,必须按固定堆位存储,并编列堆号,在每个堆位存放物资的货位上设立“进、出、存货卡”,凡出入仓物资应于当天在货卡登记,并结出存货数,以便与物资明细帐对口。

  (6) 存仓物资必须做到“三对口”,即存仓物资与货卡相符,货卡结存数与物资明细帐余额相符。每月末仓管员应根据物资明细帐记录的收、付发生额和余额数字,编制“进、销、调、存月报表”,每季度盘点一次。

  (7) 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应经常检查,对滞存在库房时间较长的物资,要主动向业务部门反映滞存情况;对存仓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管期限,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制“物资残损(霉变)处理报告书”,或“超期存仓物资报告表”,送交业务部门和财务部各一份,以便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及时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8)物资保管与保养

  a、 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b、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c、要严格注意防火、防盗。

  3、原材料,物资进出仓规定:

  (1)仓库管理人员对进仓物资,凭“物资收货记录单”记明细帐。并逐一核对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

  (2) 仓管人员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及规格,数量、与发票或采购,申购部门的要求不相符的原材料、物料,必须拒绝进仓,并及时向申购部门、采购部报告。

  (3) 原材料、物资出仓,必须先办妥出仓手续,凭领料单或调拨单,并验明规格,数量经有关领导签注,才给予发货,同时要及时登记明细帐,并将领料单或调拨单报送财务部出帐。

  (4) 库房对任何部门均应按正式出仓单证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办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4、库房的存量管理

  (1) 库房实行存量管理。库房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由客房部经理批准后,交库房执行。

  (2) 所有库房物资均应在存货帐、存货卡上标明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5、库房的请购

  (1) 存仓物资达到最低存量时,库房应及时填制“请购单”,交部门经理购买,没有及时提出购买以致存货供应中断的,有关库房人员要承担工作责任。

  (2) 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须按酒店(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批准后交采购部购买。

  6、库房的盘点

  (1)库房物资流动性大,为保证货、卡、账核对相符,随时掌握物资变动情况,避免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必须进行经常和定期的盘点工作。

  (2) 经常的盘点由仓管员在日常进行,针对收发频繁和容易变质的物品,需增加盘点和察看的次数。

  (3) 定期的盘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

  (4) 对于盘亏/报损的物资,须查明原因,属保管人员工作责任的,应由仓管人员承担经济责任。经常发现失职行为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的,交酒店保安部处理。

  7、物品验收:

  仓管员对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1、购货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相符时拒绝进仓。

  2、发票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数量验收。

  3、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4、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物品验收后,仓管员要在收货单上签字并留一份存底。

  8、其他有关规定:

  (1)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2) 库房范围及库房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得围聚闲聊,不得带亲友到库房范围参观。

  (3) 库房范围不得生火,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库房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 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得把库房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6) 库房应定期每日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