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公民身份号码: 。
受托人: ,公民身份号码: 。
本委托人系上海有限公司的股东。现因本委托人事务繁忙,五法亲自在出具给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的相关合同和文件上亲笔签名,现决定授权。作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的委托权限如下:
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由本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担保保证函》、《担保协议书》、《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各种合同和文件,本委托人均特别授权由受托人代表本委托人签署。
对受托人签署的上述合同和文件,视为本委托人行使了股东(或董事)的一切权利,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责任,与本委托人亲笔签名和承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委托书长期有效,并适用于上海亚英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开展中所有涉及到本委托人以及本委托人所在公司的一切事项。
委托人: (签署)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