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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付款委托书汇总 篇15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广州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李X,于20xx年X月X日在贵公司刷卡人民币500000.00元,代王X支付从化市一街143号X房的房款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正),上述房屋的产权及一切手续与本人无关,今后由此引起的一切房屋产权纠纷与广州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刷卡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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