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重新装修、改建、扩建及时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和投入使用。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营业期间,坚持开展防火巡查,营业结束组织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进行设备检修,不进行施工作业。不在场所内燃放烟花(含冷焰火)、爆竹。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定期进行保养检查,烹饪操作间内排油烟设施定期检查清洗。
六、营业期间,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外墙门窗上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八、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能力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九、加强消防控制室管理,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本单位未履行以上事项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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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