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的目的意义
(1)促进党的教育方针的真正落实,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2)调整教育教学各因素、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和权重,控制教育教学和课内外活动向最优化、素质教育化方向发展。
(3)激励学校、教师、学生积极进取,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4)对学校、教师的工作状态和成效以及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成效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评价与特长评价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多种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同时突出对其有益的个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素质进行评价。
2.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结合的原则
在对结果评价的同时,加强对教学常规的建立与管理,教研活动的开展与实效,对课堂教学、活动的效益与效果,对单元教学效率与效果的评价。
3.坚持整体评价与抽样评价结合的原则
在依据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定期整体评价的同时,适时采用不定期分项抽样评价,加强对教育教学状况和效果的宏观监控和微观管理。
4.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的原则
以定性的“等级”和“评语”评价为主,以定量的“百分数”和“百分率”为辅,使评价尽量科学合理。
三、评价的基本程序
1.分级评价
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价。
2.先过程评价,后阶段评价
过程评价采取随机抽样或等距抽样的办法进行不定期评价。阶段评价于学年末和学期末组织进行。权重分别为0.4和0.6。
学校坚持对教学过程和单元、学期教学质量进行系统评价。
四、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1.教学常规管理水平评价(权重0.2)
(1)教学常规管理水平评价,主要对学校教学常规的建立、管理和教学工作运行状况进行评价。
(2)教学常规管理水平评价,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听看查访”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3)评价依据《两河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评价标准》中的指标进行较客观的评价,每项指标达到计1分,未达到计0分。
(4)全部指标均达到为“优秀”等级;有两项未达到为“良好”等级;有四项未达到为“基本达标”等级;有五项以上未达到为“待达标”等级。
2.教研水平评价(权重0.2)
(1)教研水平评价主要对学校基层教研组织的建设、地位、活动状况、活动成效进行评价。
(2)对活动状况的评价,采取随机抽样直接参与的方法进行;对其他方面的评价,采劝听看查访”的方法进行。
(3)全部指标均达到为“优秀”等级;有两项未达到为“良好”等级;有四项未达到为“基本达标”等级;有五项以上未达到为“待达标”等级。
3.教学效率评价(权重0.2)
(1)教学效率评价主要对各科课堂教学效率进行评价。
(2)课堂教学的评价,采取定期普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法进行。
(3)评价参照《各科课堂教学基本结构》,依据《各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由学校评价组进行综合评价。
(4)先定量评价,再定性评价。定性评价除明确等级外,还应针对教学风格、突破创新方面、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作简短评语。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75分及以上为“良好”等级,60分及以上为“基本达标”等级,60分以下为“待达标”等级。
4.教学效果评价(权重0.4)
(1)以分课目标为基础,以单元测评矫正补偿为关键,以阶段质量标准为准绳,逐步建立全面、系统、规范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
(2)依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主任、家长、学生三者结合,加强对学生日常思想行为的评定、指导,同时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评定均采取等级制,利用班会时间,广泛开展同学之间的互评互学活动。《评定表》由学生个人管理,定期(两周)与班主任、家长见面,并评定等级。
(3)各学科的学年和学段阶段性评价,由中心学校组织进行,权重分别为0.4和0.6。非统一测试学科由各学校组织安排进行。
(4)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社会五个学科的评价,采取平时评定和学年、阶段评定结合的方式进行,权重分别为0.4和0.6。平时评定主要对学生课堂学习态度、各次作业情况或各项技能、技巧、能力进行评定。
(5)平时评定分别由班主任和各科科任教师组织评定;学年和阶段面测由学校组织不少于3人的测评组评定;学年和阶段笔测由学校根据情况组织评定。
(6)语文、数学两个学科的测评,教育内部可以使用百分制操作,但对外(学生、家长、社会)小学各学科均采用等级制。设“优秀”、“良好”、“基本达标”和“待达标”四个等级。折算按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基本达标”,60分以下为“待达标”。
(7)学生参加学校及以上级别的各种竞赛、展评、表演等活动获奖,当年相应学科的相应方面的测评可以免测,并记为“优秀”等级。
(9)对各科教学效果的统计和分析,依据统计表,按平时、笔测等不同项目分项统计分析。在统计分析中,应特别重视单科达标率,全科达标率和单科优秀率、全科优秀率,增加对特长生的统计和分析。
(10)学期和学年结束,均应依据《学生素质报告手册》对学生进行全
面的分项等级评价和综合评价。分项评价表均留有一些空项,学校应根据办学特色、学生实际、学生个性和学生特长等作补充填写。综合评价应包含三个方面内容,即“等级+特长+鼓励”。综合评价由学生、教师和家长三者结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