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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 篇4

2024-07-17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范围

  1、合理的、不影响软件业务流程、数据流程、核心模块和数据库结构的修改。

  2、统计报表的数据核对,针对报表数据与实际不符或与其他报表不对应的情况,协助进行查对或讲解说明。

  3、乙方指导甲方查明各系统不能运行的原因并解决问题(除硬件问题外)。

  4、解决系统运行故障,负责程序漏洞修改。

  (除计算机病毒、自然灾害、硬件及甲方人员问题外)。

  注:不在以上范围内的服务需求,需要另外收费。

  如:现有功能升级、新功能开发、与第三方系统以及业务数据集成平台的数据交互接口等。

  第三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用:______元。

  2、支付方式为: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费用总额。

  第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3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协助乙方完成服务所需的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协议约定时,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____3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

  2、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材料等妥善保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数据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协议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拥有其使用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第十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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