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一上午的时间都沉浸在了书香之中。本书的内容是美丽的,既然这样,我就带大家草草的认识一下这本书吧:
一只名为柴斯特的蟋蟀原来生活在乡下康涅狄州的一片大草原上,那儿有和煦的阳光、皎洁的明月还有甜甜的空气。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因为贪吃被带到了繁华的纽约。又害怕又无助的柴斯特很幸运的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玛利欧。结交了聪明而有市侩的老鼠塔克和纯朴憨厚的猫亨利。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天籁之音,回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并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却很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终于回家。
出名,无人不想,但是,现代人们往往只看到了出名为自己带来的无数“fans”(粉丝)与无数的记者采访,却不知当明星有多累。其一。明星的自我休闲时间少的可怜,因为每天需要有大量的时间拿来为自己加名气和保持地位而表演而这些为了自己的地位而被自己强迫着为表演而表演,是非常累的,而自己也不舒服,往往心身俱倦,就像柴斯特,成名后,每天两次的演出,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心身俱倦。其二,一个人成名之后,娱论肯定要爆出他的丑闻来大捞一笔,他免不了会被“狗仔队”时刻监视,会让自己生活的很不自然,时刻都要约束,因为一旦被“狗仔队”抓到把柄,搞不好就会身败名裂。
虽然柴斯特攀上事业顶峰后隐退让大家有些不可理喻,但是,他的隐退是绝对有道理的。它在名利与自由中间,选择了自由。
自由生活中,虽不会有粉丝,记者来要签名或采访,但却可以不用装出一副面面高雅,处处优秀的样子,可以让心灵得到解放,让身体获得真正的自由,让假面脱落,露出真正的自己。
我想柴斯特是对的,他在名利与自由中,选择了自由,回到乡下,随心所欲,快快乐乐的生活,放弃了那份令人疲倦的名利。如果,我是柴斯特,让我在名利与自由中选择一个的话,我想我还是会选择自由。因为,我喜欢随心所欲活出真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