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一名光荣的幼儿教师和中国共产党党员,保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现向幼儿园和社会承诺如下:
1、热爱幼儿:关心、理解、尊重、保护全体幼儿,维护幼儿权益。注重激发兴趣、培养习惯、发展能力,促进幼儿主动、和谐、身心健康发展。尊重幼儿个体差异,促进每一位幼儿发展,不出现歧视、讽刺、挖苦、侮辱幼儿,不说伤害幼儿自尊和心灵的话语,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情况的发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受教育的权利。
2、尊重家长:主动多渠道与家长联系、沟通、合作,接受家长监督,听取并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宣传指导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有效发挥家庭教育资源优势。
3、团结协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互相尊重,合作共享,共同维护、营造“文明、温馨、进取”的团队氛围,做“阳光教师”,共创和谐校园文化。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于幼儿园声誉的事情。
4、为人师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参与与教师身份不符的任何事情,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带子女进自己班中,避免影响工作。
5、终身学习:以终身学习为己任,不安于现状,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