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光荣的幼儿教师,热爱幼儿、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是我们神圣的职责。为更好地履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我们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我们庄严承诺:
1、面向全体幼儿,尊重幼儿,关爱每一个幼儿。
2、平等、热情地与家长相处,不用生硬粗鲁的言行对待家长。
3、不对幼儿进行有偿家教,不收受、索要家长的礼品或赠品。
4、不擅自向幼儿或家长发送广告宣传品、推销物品和资料。
5、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6、不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上网玩游戏、聊天等。 为确保承诺的履行,我们设有监督电话:
承 诺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