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环境事件,根据广东省环保局《关于印发》(粤环办【20xx】xx3号)及东莞市环保局《关于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东环办【20xx】385号)《企业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xx】34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厂实际,3月份在全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及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涉及厂区废水废气排放、危险废物、环保应急设施、危险化学品等的储存、转移、处置及排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1、环保手续。是否已办理有关环评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环评审批文件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
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3、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是否有环保组织机构,是否建立比较健全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4、环保设施情况。是否建有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
5、环保应急设施。环保应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定期检查。
6、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是否执行五联单制度;
7、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情况。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是否应由专人管理。
检查情况,我厂能够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办理环评审批工作并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依据相关规定规范排污行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我公司自投产以来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3、严格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做到达标排放。
4、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强化了环境管理手段,尽可能的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确保了环境安全。同事促进企业增强了环境安全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充分提高了保护环境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了侥幸心理好麻痹思想,彻底消除了懈怠情绪,实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多方面的努力之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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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