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乙方带款加入甲方公司,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入股的金额一级代理为万元至万元,二级代理为千元至万元,三级代理为千元至千元,不允许超过上述投资限额,甲、乙双方所销售的网视通会员卡的利润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1.销售公司集资总量不得超出30万元。
2.加入人必须是有能力的代理商。
3.入股权大小按代理级别进行区分,不是代理商的不能入股。
4.分红按入股数额/30万元×年利润公式进行分配。
5.每年业绩最好的入股代理商将受到高管级别奖励。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有关股份公司设立已完成;
2.各方发起人合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三、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遇有争议时,按下述原则处理:
1.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