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合同,取得施工权。
1.2 “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真实可靠。在乙方促成甲方与总承包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承包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服务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专业分包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的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订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甲方履行专业分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不得索还。
3.3.1 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 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专业分包合同的;
3.3.3 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勒令停工、中止专业分包合同;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1本项目居间服务报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税后),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
4.1.2 本合同签字生效,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总承包方第一次支付甲方工程款的同时,一次性全部支付清乙方的间服务报酬 万元,特殊情况延迟支付不得超过3日。
4.1.3 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服务报酬时不需要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具体账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承诺向乙方、建设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服务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 甲方取得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居间服务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服务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2‰/日);按所欠居间服务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建设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5 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合同、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服务报酬的支配权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6.2 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 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 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 争议解决方式
8.1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9.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件
10.1 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予以确认。
10.2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10.3 授权委托书
甲方(委托人):(盖章): 乙方(居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 居间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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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