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由乙方自愿提供抵押担保。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抵押借款合同,以期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严格将借款用于乙方生产经营,不挪作它用。
二、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____元),月利率: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自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将资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
四、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利息,在借款期限内还清本息。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签订后,各方应相互协助,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
(三)由乙方自愿用其所有的坐落于的房屋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保证上述房屋系乙方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共有人,亦无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之日,甲方应及时将借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借款本金还清后,本抵押借款合同终止。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各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
(一)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向无过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
(二)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特别约定
借款本金还清后,各方应及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协议公证,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宜。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等事宜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九、其他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贰份,交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壹份,昆明市华信公证处留存壹份。该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若合同间不符,以华信公证处所执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