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福建润品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公平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履行下列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
1 合同期限
1.1 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1.2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1.3________;甲方按照公司内部职能规范予以确定。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度。
3.2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3.3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日。
3.4 乙方加班应由部门主管安排或经乙方申请而部门主管批准,甲方将按规定给加班职工相应的报酬或调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职工须经主管同意,按照标准工时制度的原则确定工作量,不再执行加班规定。
3.4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休息日和全国年节纪念放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具体标准按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执行。
4 劳动报酬
4.1 甲方按乙方的职责与绩效进行报酬分配。乙方每个月薪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试用期_________________元/月)或按甲方薪酬福利制度规定执行,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遵守劳动报酬保密制度。
4.2 甲方每月15日前发放薪资。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汇款向乙方支付薪资。
4.3 甲方可以按照业务财务状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的薪资。
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5.1 甲乙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其薪资总额中代扣代缴。
5.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的生活
6.2 考勤管理规范计扣薪酬。
6.3 甲方将予乙方纪律处分,
6.4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7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7.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应当变更相应内容。
7.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约定,但变更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7.4.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a.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在招聘时的用人要求;b.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上级有权确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7.4.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7.4.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侵占甲方财产,串通第三方、恶意泄露、出卖甲方机密等,以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7.4.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5 乙方因个人原因丧失目前工作需要的专业资格。
7.4.6 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在被提供转岗机会后仍拒不接受的。
7.4.7 因乙方个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为对甲方造成名誉形象、业务经营损失的。
7.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5.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7.5.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7.5.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重整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7.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7.6.1 乙方因工患病或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
7.6.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7.7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8.2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经济补偿发放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8.2.1 乙方在甲方公司累计年资,每满1年支付1个月薪资。6个月以上未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未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薪资的补偿。
8.2.2 乙方的月薪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3倍的,按乙方月平均薪资3倍数额支付,补偿的累计年资最高不超过20xx年。
8.2.3 前款所称月薪资是指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
9 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9.1 商业秘密包括:
9.1.1 计划、项目、方案、销售、市场广告、产品开发、财务等有关信息。
9.1.2 甲方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如人力资源政策或计划。
9.1.3 其他甲方有合作义务保密的其他企业信息。
9.2 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在受聘期间甲方提供或乙方获得的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及客户、代理商有关的记录归还给甲方(例如:涉及甲方经营的文件、资料、图纸、磁带、磁盘、笔记等),不得自行转让他人或销毁、带出。
9.3 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及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0 劳动争议处理
10.1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10.3 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林益周
经 133号3层
电 话 号码:+86 591 86160899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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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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