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为保证乙方记帐、报税工作的顺利完成,甲方应于每月30日前(一般纳税人于次月15日前)将本月会计做帐所需完整、有效的原始票据及资料提供乙方;
4、甲方应保证移交给乙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而引起的多纳税、少纳税、漏纳税、迟纳税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5、甲方的经营地址、开户银行、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详细情况通知乙方,由于甲方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延误了正常报税及相关工作,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6、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___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在每___的申报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__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
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