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 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旧挖机出厂编号, 经乙方负责人(俞朱官)现场看机后,以协定价格人民币小写:1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 壹佰 万元整购买此挖掘机。乙方先支付人民币7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支付完毕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该挖掘机的修复保险理赔事宜,并将保险理赔全额支付给乙方。该挖掘机保险理赔事宜结束后,乙方将剩余叁拾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代付银行贷款)。
二、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该挖机所有合法正当手续,
(1)、 原购机发票: 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 NO:01440322
( 2) 、产品合格证 : 1份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保险单编号:PDAA20xx50010000123884
(4)、甲方保证此挖机在出售前的债务与乙方没有任何关联,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由经济纠纷引起的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如该挖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三、甲方在自己的施工场地上协助乙方将该挖机安全装上乙方指定的运输车上,乙方在一次性付清协定价后(收款以收款收据为准),取得该挖机所有权,(由甲方自动转给乙方) 。
四、待完成保险理赔交付银行按揭贷款后,甲方将该机所有相关票据原件交给乙方,如因甲方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乙方机械不能正常使用或出售,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
五、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