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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聘用合同(电影经纪公司) 篇2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甲方因制作电影电视剧(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映许可证发行许可证为准)(以下简称本剧)需要聘请配音演员,甲乙双方于X年X月X日在X区域达成如下约定:

  一、聘用关系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用担任本剧配音演员并履行合同义务。

  2、双方确认,本合同不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构成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和支付报酬的劳务合同关系。

  二、聘用内容

  1、工作内容:甲方聘用乙方赏在本剧中担任角色的配音演员,本意内容以甲方提前提供的书面配音内容为准。

  2、工作时间:

  (1)乙方在本剧参与本意的工作时间为X年X月X日起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X个小时。

  (2)如配音时间延期,则由甲乙双方另议聘期及酬金。

  3、工作地点:

  (1)为位于X区域的制作现场,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具体地址。

  (2)如工作地点在X市以外或需要转场至X市以外,则甲方应另行承担乙方往返交通费用和在外地的食宿费用。

  三、报酬

  1、乙方的报酬共(人民币)X元整(税后)。该报酬为甲方代扣代缴所涉及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甲方应于工作结束后X个月内向乙方提供凭证。

  2、乙方的报酬在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支付%,于工作开始的X日前支付%,于工作结束X日前支付%;乙方收取全部报酬后出具收款收据。

  四、工作安排

  1、乙方须服从剧组统一调动安排,并以剧组现场通知为准。

  2、在拍摄工作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脱离剧组。

  3、乙方应自觉遵守剧组管理制度,包括:提供确切有效的联络方式,保证甲方能够准确发出书面或其他通知,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期到达拍摄现场。

  4、在甲方对本剧公开或公映前,对其知晓本剧相关信息(含剧本、影片、拍摄情况及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予以保密。

  5、在工作期间,如因任何一方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应由责任方赔偿他人全部损失。

  6、本剧全部版权归甲方且其依法自行使用和开发本剧及拍摄素材,乙方在本剧中享有署名权,署名方式由双方共同商定。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含保证义务、协助义务),每项或每次违约行为均应向另一方支付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并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酬金,则乙方有权拒绝开始工作且追究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款项,则每逾期X日应向乙方支付X元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每日的违约金为X元。

  六、联络

  1、本合同各方均书面指定授权代表及其联络方式,以向其他各方履行义务和接受其他各方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其行为即可代表该方承担法律后果;任何一方改变其授权代表或及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其他方。

  2、本合同各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及其联络方式为: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地(如: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乙方: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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