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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承包协议汇编 篇15

2024-07-16 来源:易榕旅网

  委托方: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方:宁波保税区国际发展大厦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双方就机关餐厅委托经营事宜,经双方共同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无偿提供经营场地及全套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并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日常维修费以及餐厅人员的费用,以保证餐厅的正常运行。

  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就餐人员的沟通、协调、解释工作。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进行日常考核检查、一季度一次的召集膳管会评议和年度总评工作。

  4. 定期

  (二)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在甲方确定的餐费标准内,全额用于主付食采购,不得盈利。

  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管委会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 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4. 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

  并做到穿着整洁、待人文明、举止礼貌、服务热情。

  5. 通过膳管会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提高餐厅服务水平和质量。

  6. 设立意见箱或意见栏(告示栏),随时听取就餐人员的呼声,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尽全力满足他们的合理化要求和虚心采纳合理化建议。

  二、 伙食标准及就餐方式

  1. 餐费标准及供餐方式:

  早餐4元,中餐12元,均为自助餐形式,晚餐为点餐形式。

  2. 餐标细则(附餐费标准):

  早餐:2道主食、10道点心、3道蛋类、6道小菜、4道饮料、1道水果;

  中餐:6荦4素1汤2水果;

  晚餐:5荦3素1汤1水果(随点)。

  3. 用餐时间:

  原则上早7:30—8:30,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三、 结算方法

  1. 餐厅的各项费用由物业公司(发展物业)提出年度预算,经审核后,在额度范围内按需划拨。

  2. 甲方按核定用餐人数、名单及金额于每月第一周内以划拨形式付给乙方,乙方应按时足额打入各人的个人就餐卡内,每人的存入金额及消费记录均能在在管委会内网上实时查询。

  3. 个人卡内余款在年底以部门为单位全额退还给。

  四、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适当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款项。

  3. 甲方未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可降低相应标准供餐。

  五、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六、 其他事项

  1. 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需乙方提出申请并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2. 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

  乙方:宁波保税区国际发展大厦物业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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