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沙湖新码头鱼王府后厨的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愿将沙湖鱼王府后厨包干承包给乙方(只包干后厨运作,不包生食品采购),乙方愿意承包,承包期自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11月1日止。
二、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后厨的管理等一切事宜(包括熟食品的卫生,不包括生食品的质量),甲方不予干预。
三、甲方给乙方在承包期内每月薪水为2.3万元(贰万叁仟元整)。甲方暂扣20天工资,每月工资于20日发给乙方。到合同期满后,全部付清。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餐厅的营业。如果出现营业不正常,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如甲方不能按时发放乙方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六、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共同负责餐厅的卫生情况,如出现问题双方共同解决,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委。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此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对方可以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本合同付清全部工资款后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